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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速布局!事关新能源汽车充电站

记者日前从新疆交通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工作会议暨公路项目建设推进会议上获悉:今年新疆交投集团将以自治区十大民生实事为抓手,加大充换电设备建设力度,继续实施新疆高速公路网充电站项目,计划到年底基本实现交投集团管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的全覆盖。



G7京新高速阜康服务区,游客正在为新能源汽车充电。新疆交投集团供图


“我们交投集团运营的高速公路里程占全疆的82%;我们管辖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站全覆盖以后,意味着全疆至少80%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将具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功能。届时,驾驶新能源汽车基本可以实现自由畅达全疆各地州各县市。”新疆交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任磊说。


2021年,作为交投集团公司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的子公司,新疆交投实业在G30线等3条高速公路9处服务区(G30小草湖服务区、盐湖服务区、石河子服务区、奎屯服务区;G7大黄山服务区、阜康服务区;S21吉力湖服务区、克拉美丽服务区、五家渠服务区)设立了新能源汽车充电站,实现乌鲁木齐市周边300公里内服务区充电站全覆盖。


今年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计划于5月开工建设,于2023年10月建成投运,项目总投资1.52亿元,项目建设范围主要涵盖61处服务区119座充电站。


到今年年底,新疆交投实业运营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规模达到135座,涉及70处服务区,基本实现交投集团管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的全覆盖。


后续项目建设中,新疆交投实业将同步考虑充换电设备建设。G30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等6个2023年公路建设项目,均在项目前期工作中统筹考虑了充换电设备建设。“未来项目建设中,我们将严格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,为群众出行提供更智能、便捷的服务。”任磊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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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石榴云/新疆日报监制丨刘   冰审核丨杨   林责编丨蔡立鹏编辑丨古   荣    马   艳     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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